医疗机构变更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就我局核准医疗机构变更登记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医疗机构名称:茅箭区长庚国医馆
医疗机构变更申请项目:变更机构名称
医疗机构变更后名称:长庚中医诊所
二、医疗机构名称:十堰亚美达医疗美容门诊部
医疗机构变更申请项目:变更机构名称
医疗机构变更后名称:亚美达医疗美容门诊部
三、医疗机构名称:十堰安琪儿医学美容门诊部
医疗机构变更申请项目:变更机构名称
医疗机构变更后名称:安琪儿医学美容门诊部
四、医疗机构名称:十堰市康芪药业有限公司中医门诊部
医疗机构变更申请项目:变更机构名称
医疗机构变更后名称:康芪中医门诊部
五、医疗机构名称:十堰市瑞森国医馆
医疗机构变更申请项目:变更机构名称
医疗机构变更后名称:瑞森堂中医诊所
六、医疗机构名称:十堰妃思特医疗美容门诊部
医疗机构变更申请项目:变更机构名称
医疗机构变更后名称:妃思特医疗美容门诊部
七、医疗机构名称:十堰恺丽医疗美容诊所
医疗机构变更申请项目:变更机构名称
医疗机构变更后名称:恺丽医疗美容诊所
八、医疗机构名称:十堰市实验中学医务室
医疗机构变更申请项目:变更地址、主要负责人
医疗机构原地址:十堰市人民中路52号
医疗机构变更后地址:十堰市人民中路77号
医疗机构原负责人:王胜平
医疗机构变更后负责人:尚良萍
特此公告。
十堰市茅箭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