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国家、省医保局关于拓展异地就医覆盖面的要求,根据十堰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申报湖北省医疗保障异地就医定点医药机构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方便参保群众便捷就医,经定点医药机构申请,医保经办机构受理、评估,拟将9家医药机构纳入湖北省异地就医定点医药机构范围,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1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茅箭区医疗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0719-8768879。
茅箭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5日
附件:附件1:拟纳入湖北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xlsx
附件:附件2:拟纳入湖北省异地就医定点零售药店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