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0日,十堰市匠姿医疗美容诊所有限责任公司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在辖区内开设“匠姿医疗美容诊所”。根据《湖北省医疗机构设置与执业登记注册管理办法》《诊所备案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就登记情况向社会公示,以公示之日为准,公示期五个工作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登记单位:十堰市匠姿医疗美容诊所有限责任公司
拟登记医疗机构名称:匠姿医疗美容诊所
拟登记医疗机构类别:医疗美容诊所
拟登记医疗机构地址:茅箭区二堰街道上海路大美盛城美珑公园10-(1-2)14
经营性质:营利性
服务对象范围:社会
诊疗科目:按照医疗美容诊所基本标准登记,具体诊疗科目经现场勘验后登记确认。
十堰市茅箭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