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医保服务权限定点零售药店名单公示

索引号
K26058142/2024-56513
主题分类
卫生
发文日期
2024年11月22日 12:06:58
发布机构
茅箭区医疗保障局
文号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第3号令《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十医保发〔2023〕15号《关于定点零售药店开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服务的通知》相关要求及规定,经定点零售药店自愿申请、医保局组织人员进行现场综合评估等流程,现将2024年10月份新增医保服务权限的定点零售药店名单公示如下,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8日。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茅箭区医疗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进行服务协议签约签订。

联系电话:0719-8768879

联系地址:茅箭区医疗保障局(茅箭区武当路71号)

邮编:442012

茅箭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22日

附件:新增医保服务权限的定点零售药店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