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参保人员:
根据《湖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鄂医保发〔2022〕75号)、《十堰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十医保发〔2022〕43号)等文件规定,茅箭区医疗保障局已与符合医保定点管理的440家定点医药机构签订医保服务协议,现向社会公布我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名单(详见附件),供参保人员就医选择。请各定点医药机构根据文件要求及服务协议约定,做好医保管理和服务工作,为参保人提供优质服务。
茅箭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8月1日
附件:附件1:2024年医保协议定点医疗机构.xlsx
附件:附件2:2024年医保协议定点零售药店.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