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鄂医保办〔2025〕16号)《关于印发〈十堰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退出机制〉的通知》(十医保办发〔2025〕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茅箭区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予以公告,自协议解除之日起,相关医药机构不再承担医疗保障定点相关职责,参保人员在相关医药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再予以支付。
现予以公告。
茅箭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3月2日
附件1: | |||
序号 | 机构代码 | 医药机构名称 | 地址 |
1 | H42030202526 | 康隆馨诊所 | 茅箭区二堰街道北京路15号1幢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