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茅箭区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MJGPC2020329-2]的要求,十堰市茅箭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第二小学的委托,就其“弱电系统及常态录播设备”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我中心于2020年7月10日分别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和茅箭新闻网上发布了该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并于20日上午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统一发放招标文件电子版,现对招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作出如下变更:
1、删除招标文件第8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4.1-4 采购环保产品政策:依据财库[2019]18 号文的规定,投标产品为《环保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容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环保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删除招标文件第98页符合性审查对照表序号12“依据财库[2019]18 号文的规定,投标产品为《环保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容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环保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内容。
原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本公告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特此公告。
采购单位联系人:莫本旭 联系电话:13207266809
采购中心联系人:万玮娉 联系方式:0719-8796156
地 址:茅箭区政府采购中心(茅箭区武当路71号区财政局院内旧办公楼三楼)
邮 编:442000
十堰市茅箭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