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茅箭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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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武当路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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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8787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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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发文日期
2020年12月21日 10:16:01

十堰市茅箭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十堰市茅箭区机构改革方案》《中共十堰市茅箭区委、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政府关于十堰市茅箭区区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区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接受区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区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具体工作,研究拟定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负责对委员会各专项小组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

第四条  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和经济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和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和经济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提出全区科技发展、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全区科技发展、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科技、信息化、工业化融合。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发展规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措施建议,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和产业集群。

(三)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措施建议。负责企业负担监督工作。负责全区工业经济目标考核、工业企业考核奖励等工作。协调日常经济运行中的突出和重大问题。承担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四)负责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对全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进行监测分析,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协调服务,推动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五)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意见,按规定权限负责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承担振兴装备制造等产业组织协调工作。依托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六)拟订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措施建议。负责推进信息化技术改造,加快传统产业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指导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负责全区电子信息产品制造和软件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

(七)拟订工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和促进清洁生产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

(九)负责制定和落实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全区盐业行业管理和食盐专营管理。

(十)提出企业技术进步的措施建议,组织推动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推进产学研合作,促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高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牵头组织高新技术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创新型试点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申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

(十一)统筹推进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负责全区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科技统计和指导全区技术市场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办法和措施。负责区级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科技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优化配置的办法和措施,参与科学事业费及有关费用的预(决)算。

(十二)组织实施全区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负责全区有关国际、国内科技交流、合作项目的申报、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协同管理外国专家。

(十三)拟订全区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农业科技基地建设。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统一的区级科技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碎片化”的现象。政府部门不直接管理具体科研项目,委托专业机构做好项目管理相关具体工作。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全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第五条  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信息、宣传、人事、档案、机要、保密、政务公开、文明创建、法制、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后勤保障及机关老干部等工作;组织拟订和完善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地方志编纂工作;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局性会议和局重要活动的统筹组织协调工作,草拟综合性材料和工作报告。

(二)经济运行股(区企业负担监督办公室)。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业经济运行年度和中长期调控目标,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和分析,编制工业统计报表,协调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工业经济绩效评价并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区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考核督导;组织推进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承担中小企业发展宏观指导,提出中小企业结构优化,转型升级相关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检测分析各类中小企业发展动态;组织申报产业集群工作,促进产业集群发展;负责企业负担监督工作;承担区民营经济办公室和区企业负担监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中小企业股。制定全区中小企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和推进产学研工作,推进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协调中小企业新技术、新产品的鉴定、评审;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立项、申报工作;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意见,按照区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核、批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研究提出全区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强中小企业市场营销、产权交易、人才引进等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企业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负责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及担保体系建设;负责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责任,负责机械汽车的行业管理服务工作,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负责制定和落实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全区盐业行业管理和食盐专营管理。

(四)信息产业股(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产业办公室)。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提出电子信息产品政策建议,提出软件和信息服务化政策建议,组织实施信息电子、软件项目攻关和技术引进,引导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推动工业产品研发、生产过程控制、企业和行业管理的信息化、协调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研究拟定全区信息建设发展战略,对信息化建设实施分类指导,组织协调全区信息化建设项目,推进电子产业和软件业的发展,组织信息产业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产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高新技术股(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负责编制和拟定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负责区级科技计划管理工作;指导科技创新创业平台、科技人才和团队的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对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高新技术产品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技术合同市场交易与成果登记、科技进步奖励、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申报等工作。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农业科技计划;推进农村科技进步、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重大科技成果示范;指导全区农业科技基地建设;组织申报实施星创天地、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六)军民融合推进股。负责拟订全区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地方性有关发展国防科技工业的配套扶持政策与法规;负责国家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政策的落实,协调落实军民融合产业发展重大问题;负责军民融合创新体系和平台建设;负责重大项目投资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

(七)综合股。负责化工业(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农药)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和促进清洁生产;负责安全生产、节能环保等工作;负责划入监管范围的重点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