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区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内贸、外贸、市场体系等商务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十堰市委和茅箭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内、外贸等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全区进出口、利用外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负责全区外贸出口、利用外资年度责任目标的制订和统计考核工作。组织指导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协调国外对我区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二)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全区利用外资情况及有关动态,发布全区利用外资项目。负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业务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牵头我区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协调辖区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相关工作。负责涉外经贸展览相关管理工作。
(三)拟定全区商贸领域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培育大型流通企业集团。
(四)负责国内市场的组织开拓工作。监测分析全区商务系统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
(五)组织指导“三绿工程”,负责“菜篮子”商品流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负责国内会展管理相关工作。协调指导全区商品市场发展,培育和完善商品市场体系;组织拟订和实施商业网点布局规划;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负责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标准化菜市场建设。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电子商务相关政策和标准、规范;拟订全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支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促进网络购物、移动购物、电视购物等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等。
机构职责调整:
区商务局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职责、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划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不再加挂区招商局牌子。
内设机构:
综合股、外经贸股、商贸服务股、电子商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