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振

职务: 茅箭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公安茅箭分局局长

主要工作: 负责公安、司法、消防等方面的工作。主持市公安局茅箭分局工作,分管司法局、消防大队。联系政法委,法院、检察院,信访局。做好分管领域的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简历:

王振,男,1971年8月出生,1991年参加工作,历任十堰市公安局政治部科员,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分局朝阳派出所教导员,十堰市公安局十堰经济开发区分局政委,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政委、党委副书记,2016年4月任茅箭区政府副区长、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