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箭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撰写时间
2021年01月29日 16:07:54
来源
茅箭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编辑
市茅箭区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茅箭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十堰市茅箭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茅箭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十堰市茅箭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邮编:442000;联系电话0719-8782007)。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茅箭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共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采购网等载体,主动公开信息7条,主要集中在政府采购、机构设置等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度无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1.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政府信息制度管理。按照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统计报送等具体工作进行规范,严格实行“三审三校”工作制度。实行领导负责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二是严格政府信息审核报送。严格内容审核、时效性审核、同一性审核和保密审查,按照整理草拟、审核审查、录入发布、页面检查,确保发布信息质量。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主要通过茅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等公开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建立预先审查制度。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三是建立主动公开制度。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2.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0

0

0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0

0

0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17.556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中心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更新频率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广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今后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时效性。      

(二)进一步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单明了,利于查找,让更多公众了解机关事务管理信息。        

(三)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将监督工作常规化、日常化;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2021年,我中心将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总结经验,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信息宣传,提升工作积极性,不断丰富完善公开内容,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上发展,争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数量和质量上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无其他事项以及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