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箭区水利和湖泊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撰写时间
2021年01月29日 16:42:51
来源
茅箭区水利和湖泊局
编辑
市茅箭区

 

茅箭区水利和湖泊局2020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特向社会公布茅箭区水利和湖泊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茅箭区水利和湖泊局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全区水利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水利工作的透明度。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进展有序,各项工作按照既定目标顺利推进。

一是领导重视。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和监督机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小组成员具体抓,明确领导和工作人员职责分工,确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健全机制。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想认识,采取多种形式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

三是强化措施。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成效,属于业务类信息,均经审核予以同意公开。全年无政府公开信息被举报。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按照及时传达政策、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我局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61条。其中,信息公开9条,包括政府集中采购信息4条,行政执法基本信息公开1条、茅箭区河流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界线的公示1条、水利项目在湖北赛武当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建设公示3条;政务动态信息52条,主要为各级领导检查调研、水利业务相关等工作信息。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0

   0

    0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0

   0

    0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0

    7

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9

7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1154.21万元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无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如何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管理培训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要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要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三是要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规、全面、及时,争取将政府信息公开推向一个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