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省、市、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由五堰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信息公开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http://maojian.shiyan.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五堰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电话:0719-8666259,地址:茅箭区东山路16号,邮编:442000)。
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结合我街道实际,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截至12月31日,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坚持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为主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大公开力度,规范公开内容,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治理能力提升的助推作用,使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进和开展。
根据《茅箭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五堰街道办事处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工作人员,设立了一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公共查阅点。截至2020年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工作条例开展,这项工作做为全国各级政府机关建立阳光政府,效率政府必须进行的工作,并且以后作为日常性工作。为此在五堰街道办事处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显著成绩。结合实际完成工作数量和日常工作态度,不断总结进步。
1.建立了完善的工作机制,用制度规范每个科室有一名人员负责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工作明确责任到人。
2.严格建立各项公开审查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执行工作,对各类公文类信息公开,每形成的一个文号,都必须先登记在网,然后再报分管领导审阅,最后才确认是否公开在平台上。近一年来各科室严格做到了文件严格审查、谨慎公开。并严密执行制不定期的这一系列公开流程。
3.扎实做好了基础性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关于“概况信息”是由党政办公室文书工作人员严格把关审核后报领导审阅后,一致认为妥当的才进行公开、更新的。在五堰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公众查询处,对前来咨询的提供一对一政府信息解读服务、并且在辖区内开展了全面的宣传,让辖区人民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对人民了解政府行为、公众参与带来的便捷,并且严格培训了各科室从事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实际工作水平,做到公开内容有效实用,培训各行业群众代表如何多渠道了解到五堰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内容。工作进展情况明显,得到广大群众好评;
4.五堰街道办事处在对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一直认真对待,踏步进取,不断在工作中总结、在工作中进步、完善自己工作,让五堰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台阶。
5.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纪工委投诉。
监督电话:0719-8666280
通信地址:十堰市茅箭区东山路16号
邮政编码:442000
接待投诉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五堰街道办事处虽然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各办公室人员少且岗位变化快,导致信息发布员经常变动,工作交接不完善,导致有时公开不及时。今后街办信息公开工作将继续按照省、市、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和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努力克服和解决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推进街办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一是进一步加强培训力度,提升各分管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知水平,提升具体业务人员的业务水平,特别是对单位有人员变动导致工作衔接不上的,要尽量专门的指导和培训;二是严格跟踪督导,将政务公开纳入街办绩效考核,单独列项和实施。每周安排专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检查工作,若发现未按要求及时更新的,对其进行督促,若在规定时间内还未更新的,予以通报;每月由街办纪工委进行督查,并将督查发现的问题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逐条逐项反馈,逐条逐项整改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尚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