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省、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编制此报告。全文包括2020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条例》的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茅箭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maojian.shiy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向茅箭区电子政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719-8787751。
为了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我区不断提高质量、提升效率、优化内容,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建设工作实效,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方位打造标准化、规范化及集约化政务信息公开平台。2020年,茅箭区政府网共公开信息4317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履行了《条例》规定的法定义务,切实为推动我区高速、高效、高质量发展推波助浪。
1.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度,全区主动开政府信息总数4317条。其中,各单位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共25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等信息共4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共10条;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共145条;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信息共5条;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信息共83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信息共4条;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信息共93条;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信息共5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度,全办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其中,网络申请2件、信函申请3件。主要涉及政府工作报告公开事项、城区改造改造项目相关信息、市场监管案件办理情况等方面的内容。5件依申请公开件,均在法定时限内给予答复,其中1件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信息”,4件属于“可公开范围信息”。
3.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情况。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更新信息内容,定期对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及时予以公开,对失效、废止的政府信息定期清理,及时公开清理结果。准确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切实做好保密审查,不得公开涉密信息,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数据与其他数据资源融合共享,以政务公开数据完 善政务信息数据资源库,以开放的政务数据资源提升政务公开便民化服务水平。同时,按省、市相关要求,已基本完成“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改版,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打造了一个更加简洁、高效、全覆盖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4.监督保障情况。完善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编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完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规范答复口径、推行标准文本,不断提高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相关单位的年度考核清单之中,进一步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督促各单位积极主动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 1 | 1 | 0 |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 42 | 40 | 176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 1456 | 106 | 49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333 | -34 | 299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901 | +18 | 919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473 | +42 | 973 |
行政强制 | 63 | -24 | 7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4 | 8598476.0元 |
二、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区共收到来自自然人的依申请公开申请共5条,已全部按相关政策予以公开。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5 | 0 | 0 | 0 | 0 | 0 | 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区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单位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仍有待进一步规范,个别工作人员无法及时依规公开相关信息;三是栏目设置还存在不合理、不完善的地方,造成无法及时更新,更新内容质量不高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反思之前的工作进展情况,对做的不够的地方深入剖析原因,并积极改正,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加强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是加强监督考核力度,强化信息公开责任意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在绩效考核中的分值权重,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在政府日常工作中的重要性。定期对区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积极性不高的单位予以督办甚至通报批评,对目标任务完成好的予以书面表扬。同时,积极配合省、市的月度、季度考核工作,及时查找政务公开工作短板和不足,并将考核结果在全区范围内予以公布,提高各单位的认识,加强各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
二是提升业务人员素质,加大依申请公开政策宣传力度。要求全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相关政策,认真研究市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模板的通知》,按照规范模板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同时倡导全区各部门互相学习、互相借鉴、互相指导,发扬长处、补齐短板,共同完善全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完善栏目设置,确保信息质量。对存在问题的栏目进行分析,并与其他栏目进行对比,同时借鉴其他地区政府网的栏目设置,仔细比对、深入研究,对不合理的栏目和信息及时删除、清理,对有要求却未设置的栏目及时制作发布。定期对网站进行检测,对问题栏目和冗余信息做到早发现、早处理,确保栏目的合理性和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在茅箭区人民政府网公开人大建议答复4条,公开政协提案答复13条,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