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箭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撰写时间
2022年01月12日 12:01:20
来源
茅箭区乡村振兴局
编辑
市茅箭区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做好2021年度机构领导、机构职能、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行政执法、财政预决算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答复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管理机制,探索建立常态化、专人化管理机制,不断提升信息公开速度,提升时效性与规范性。二是进一步落实政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加强对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通过统一平台规范发布。三是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效率更新信息,及时发布相关政策措施、部署落实、进展成效等信息。

(四)平台建设。依据乡村振兴局自身职能的变化,信息公开内容从扶贫开发转变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丰富完善现有栏目内容,不断完善新增栏目信息录入工作。按照市政府信息中心要求,由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综合股牵头抓,各业务股室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共同合力,不断优化乡村振兴局政务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在信息公开的过程中,主要以茅箭区人民政府网网站平台进行公开为主,以单位公开栏公开的形式进行公开为辅。据反映情况,将人民群众较为关注、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进行报告。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反映本级制发文件、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等重要工作开展情况,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功能。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及时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及时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的申请;未收到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未收到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申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茅箭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信息公开标准还不够高,对于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等栏目的信息公开没有达到省市同等水平,政策解读质量不高,政务公开工作的群众服务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角色转变还不够及时,扶贫办于2021年6月重组为乡村振兴局,乡村振兴板块目设置较晚,信息上传较少,还需进一步细化内容。

2022年,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努力做好相关工作。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规范化管理,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各股室对所公布信息严加筛选和研判,确保“精准”发布。二是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多种形式,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将政务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提高各股室业务人员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共办理政协提案1件,内容为“关于“十四五”时期我区强化产业扶贫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现已全部按要求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