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箭区水利和湖泊局202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撰写时间
2024年01月17日 15:57:00
来源
茅箭区水利和湖泊局
编辑
闻佳慧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茅箭区水利和湖泊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茅箭区水利和湖泊局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加强政策解读,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稳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全年通过“茅箭区人民政府网”主动公开信息1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二是多形式进行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水利行业法规、政策、行业动态、重大民生实事工程、财政预决算等方面信息,着力提高水利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取得了较好成效。三是认真做好回应解读,关注热点难点,及时回复各种咨询。全年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申请事项,全年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依托茅箭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信息公开,按照要求积极配合区政府办,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地上传。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履行日常监管,抓好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主动公开信息12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2.7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无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年度

办理

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 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 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 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 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 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 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 七 ) 总 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计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公开个别子栏目公开质量不高,与第三方考核的要求有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要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要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三是要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规、全面、及时,争取将政府信息公开推上一个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我局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1件,截至目前,建议已办结,按程序公开到位,见面率、回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