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箭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撰写时间
2024年01月17日 16:05:39
来源
茅箭区农业农村局
编辑
闻佳慧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做好2023年度机构领导、机构职能、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行政执法、财政预决算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答复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管理机制,探索建立常态化、专人化管理机制,不断提升信息公开速度,提升时效性与规范性。二是进一步落实政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加强对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通过统一平台规范发布。三是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效率更新信息,及时发布相关政策措施、部署落实、进展成效等信息。

(四)平台建设。本年度信息公开内容紧紧围绕农业农村工作,按照市政府信息中心要求,由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综合股牵头抓,各业务股室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公开力度,提高社会关注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优化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实效和质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履行日常监管,抓好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在信息公开的过程中,主要以茅箭区人民政府网网站平台进行公开为主,以单位公开栏公开的形式进行公开为辅。据反映情况,将人民群众较为关注、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进行报告。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反映本级制发文件、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等重要工作开展情况,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功能。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及时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及时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的申请;未收到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未收到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申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茅箭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信息公开标准还不够高,对于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等信息公开没有达到省市同等水平,政策解读质量不高,政务公开工作的群众服务性还需进一步加强。

2023年,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努力做好相关工作。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规范化管理,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各股室对所公布信息严加筛选和研判,确保“精准”发布。二是加大培训宣传。通过多种形式,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培训,重点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将政务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提高各股室业务人员工作水平。三是创新工作方法。坚持以主动公开、免费公开、面向社会公众公开为主体,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方式的多样性,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共办理人大建议1件,内容为“关于简化建房审批手续的建议”。共办理政协提案5件,内容为1.“关于支持辖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创新,‘赋能’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2.“关于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激发乡村振兴建设方面的提案”、3.“关于加强十堰茶业区域公用品牌及运营管理建设的提案”、4.“关于改良猕猴桃品种的提案”、5.“关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提案”。现已全部按要求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