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箭区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撰写时间
2024年01月17日 16:27:56
来源
茅箭区乡村振兴局
编辑
闻佳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我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在茅箭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共计31条。政府公开信息主要涉及光伏收益分配、小额扶贫信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衔接资金项目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该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由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股室专人负责,保证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二是加强信息管理,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和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分解工作任务,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公开、突出质量和重点。三是强化公开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并严防泄密。我局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把质量关。并严格执行保密规定、掌控好审批审核等环节,在实施政务公开的同时注重保护党和国家的秘密安全,严防泄漏国家秘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信息公开主要通过茅箭区人民政府网平台发布,目前没有其他信息网站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履行日常监管,抓好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在信息公开的过程中,主要以茅箭区人民政府网平台进行公开为主,根据反映情况,将人民群众较为关注、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进行报告。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反映本级制发文件、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等重要工作开展情况,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功能。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及时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及时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的申请;未收到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未收到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申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有序开展,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部门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方式方面仍有待进一步丰富与拓展。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审核和公开流程,巩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丰富拓展信息公开内容及方式,突出人民群众关注重点;持续提升乡村振兴方面政务服务能力,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