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市政务公开考评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标准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十政办发〔2016〕53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16年度全市政务公开考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见附件1)。
二、考评内容
公开工作、组织推进、工作落实、监督保障四个部分,共计100分,分县市区政府版、市政府部门版(见附件2)。
(一)公开工作:平台建设、十政办发〔2016〕53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县市区考核)、主动公开(市政府部门考核)、重点工作(市政府部门考核)、依申请公开等。
(二)组织推进:组织领导、教育培训、考核评估。
(三)工作落实:集群建设、交办工作、材料报送。
(四)监督保障:举报投诉、保密审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三、考评方式
(一)由十堰政府网对各县市区和市政府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测评。
(二)市政府电子政务办负责对各县市区和市政府部门的组织推进、工作落实、监督保障情况进行测评。
(三)市政府办公室汇总相关情况,形成各县市区和市政府部门考评分数。
四、考评结果运用
(一)考评结果计入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相应分值,并按要求提供给其他市级相关考评项目。
(二)考评得分情况,按规定程序报市政府予以通报。
附件:1、2016年度十堰市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单位名单
2、2016年度十堰市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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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4日
附件1
2016年度十堰市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单位名单
丹江口市、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郧阳区、茅箭区、张湾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水电局、市商务局、市文体新广局、市卫计委、市审计局、市环保局、市粮食局、市统计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旅游委、市外侨办、市安监局、市人防办、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资委、市扶贫办、市物价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移民局、市地震局、市南水北调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招商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编办、市信访局、市档案局、市供销社、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公路局、市畜牧局、市农机局、市蔬菜办、市劳动就业局、市运管局、市卫生计生综合执法局、市政府采购中心、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气象局、市水文局、人行十堰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