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茅箭区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办。办公地址:十堰市武当路71号茅箭区政府大楼三楼,受理时间:工作日的8:3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719)8781904?传真号码:(0719)8780510
邮政编码:442012
电子邮箱:maojian8781904@126.com?
当面受理点(接受当面申请)
本机关当面受理点:茅箭区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办。办公地址:十堰市武当路71号茅箭区政府大楼三楼,受理时间:工作日的8:3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719)8781904?传真号码:(0719)8780510
(二)公开程序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茅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在当面受理点领取,也可在茅箭政务网下载电子版本,网址为http://maojian.shiyan.gov.cn/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也可采用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口头申请等法定方式向受理机关提出。
口头申请的,申请人应配合受理机关做好记录,并提供真实基本情况。
2、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图(参见附图)。
三、其他事项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通过茅箭区政务网投诉举报信箱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区监察局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关违反《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费,具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执行。
附件1:茅箭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2:茅箭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