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茅箭区街道通用职权清单、茅箭区街道通用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和推进街道赋权事项承接运行确认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
K26058142/2021-29112
文件类型
通知
发文单位
区政府办
发文字号
​茅政发〔2021〕5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5月05日 17:25:00
效力状态
有效

茅政发〔2021〕5号  

茅箭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茅箭区街道通用职权清单、茅箭区街道通用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和
推进街道赋权事项承接运行确认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赛武当保护区管理局、东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街道赋权事项指导清单等“两清单一目录”和推进街道赋权事项承接运行确认制度的通知》(鄂政发〔2021〕9号)有关精神,依法推动放权赋权,明确街道职能定位,现将《茅箭区街道通用职权清单》、《茅箭区街道通用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和《茅箭区推进街道赋权事项承接运行确认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赋权事项承接。区直赋权部门要与街道办事处签订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规范赋权事项承接,并严格履行报备手续。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要从行政区域、违法程度、违法对象、审批层级等角度予以明确职责边界,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职能体系。自街道通用职权清单公布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签订,报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行政审批局备案。

二、强化赋权指导和监管。区直赋权部门要向街道办事处提供赋权事项的办事指南、审查细则、流程图、表格、文本等资料,并通过上门教、组织培训等方式进行全方位的指导,确保街道接得住、管得好。职权划转后,区直赋权部门应当继续加强行业监管。

三、规范清单动态调整。区委编办将结合法律法规、简政放权、机构职能调整及基层需求等情况,指导街道逐步加大赋权事项承接力度,加强对职权清单动态调整。调整必须权责法定、权责一致,严禁擅自增减权力和责任事项。区直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街道赋权事项指导清单等“两清单一目录”和推进街道赋权事项承接运行确认制度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赋权承接能力建设,夯实基层治理能力。

四、强化组织保障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对街道用权履责情况的监督,并在配套措施、人员培训、技术支撑、网络端口开放等方面予以支持和保障,确保街道赋权承接工作有序推进。

附件:1.茅箭区街道通用职权清单

      2.茅箭区街道通用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3.茅箭区推进街道赋权事项承接运行确认制度

      4.茅箭区街道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范本)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5日


附件:茅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茅政发〔2021〕5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