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箭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K26058142/2021-47270
文件类型
通知
发文单位
区政府办
发文字号
茅政发〔2021〕11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30日 17:25:00
效力状态
有效

茅政发〔2021〕11号

关于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政府领导班子变动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就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情况通报如下。

李  琴同志  领导区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区审计局。

明怀宇同志  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政、税务、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对口协作、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统计、机关事务、消防救援、区级投融资平台、电力保供方面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局)、区人社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司法局、区统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政府采购中心)、区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区城投公司);协助区长分管区审计局。联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监委机关,区人武部、区税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万正龙同志  负责工业、科技、商务、招商引资、金融、交通运输、营商环境方面工作;协助负责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消防救援方面工作。

分管区科经局、区商务局、区交通局,区招商服务中心;协助分管区应急管理局。联系区工商联、驻区市级以上工商企业、辖区金融机构,协助联系区消防救援大队。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  振同志  负责公安方面工作。

主持市公安局茅箭分局工作。联系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信访局。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冉瑶函同志  负责教育、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方面工作。

分管区教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广播电视局、区体育局、区文联)、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联系驻区高等院校。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梅海军同志  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城市管理、供气供暖供水方面工作。

分管区住建局(区人防办)、区城管执法局,区城区改造更新中心。联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茅箭分局、市生态环境局茅箭分局。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崔春雷同志  协助负责对口协作、招商引资方面工作。

协助分管区发改局,区招商服务中心。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夏晓俊同志  负责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民政、退役军人方面工作。

分管区卫健局、区民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医保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区总工会、区科协、区残联、团区委、区妇联、区红十字会。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  刚同志  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民族宗教、水利、林业方面工作。

分管区水利和湖泊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民宗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林管中心、区经管局、区南水北调水源区保护中心、区蔬菜产业发展中心、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