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箭区人民政府关于区职能部门职责事项赋权街道的通知

索引号
K26058142/2022-10763
文件类型
通知
发文单位
区政府办
发文字号
茅政发〔2022〕2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2月25日 11:25:00
效力状态
有效

茅政发〔2022〕2号 

茅箭区人民政府

关于区职能部门职责事项赋权街道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赛武当保护区管理局、东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为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大向街道放权赋权力度,夯实基层治理能力,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街道赋权事项指导清单等“两清单一目录”和推进街道赋权事项承接运行确认制度的通知》(鄂政发〔2021〕9号)有关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将区城管执法局部分职责事项赋权街道(详见附件)。

各街道、区城管执法局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有关规定抓紧做好赋权事项的承接落地。各街道要不断加强赋权承接能力建设,逐步加大赋权承接力度,加强对职权清单动态调整,赋权事项承接后要及时调整街道职权清单、街道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并对外公布。 

附件:《区城管执法局赋权街道事项(10项)》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