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政发〔2024〕3号
茅箭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茅箭区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支持乡村振兴项目中期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赛武当保护区管理局,东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直各相关部门:
根据乡村振兴工作要求和项目实施情况,结合工作实际,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茅箭区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支持乡村振兴项目中期调整工作方案》。原区政府《茅箭区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支持乡村振兴项目工作方案》(茅政发〔2024〕2号)文件中与此文件不一致的,以此文件为准,请各项目实施主体和主管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抓紧组织实施,并定期向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区农业农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展具体情况,确保2024年底所有衔接资金项目如期完工。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9日
茅箭区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支持乡村振兴
项目中期调整工作方案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衔接资金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鄂农函〔2024〕58号)和《省财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等六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鄂财农发〔2022〕5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联农带农。重点保障产业发展资金需求,坚持衔接资金投入力度不减,稳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加大支持发展特色支柱产业力度,拓宽低收入群众增收渠道,力争过渡期内脱贫人口收入稳步提高,全面改善农业农村生活生产条件。
(二)绩效管控、注重实效。严格落实乡村振兴项目绩效管理要求,坚持将绩效目标申报、审核、批复、运行监控、自评等落实到项目实施管理各个环节、全过程,切实保障资金使用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权责一致,压实责任。区级相关部门、各乡镇、街办、赛武当保护区管理局、东城经济开发区要严格按照安排的项目资金计划,加快项目建设及验收审计,加快衔接资金支出进度,加强资金跟踪监管和使用绩效评价,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二、衔接资金投向及规模
2024年经中期调整后财政衔接资金计划投入9588.7万元,涉及产业发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巩固三保障成果和公共服务等三大类51个项目,主要用于农业产业发展、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政策保障兜底及省级重点创新试点示范项目打造等。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区财政衔接资金支持乡村振兴项目中期调整工作由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建立由相关部门广泛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各乡镇、街办、赛武当保护区管理局、东城经济开发区和区直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全区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的总体部署,明确专人负责,抓好工作协调和落实。
(二)明确工作职责。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负责全区衔接资金工作方案制定、综合协调等。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储备、项目库建设管理等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资金筹集划拨和衔接资金拨付监管工作;项目实施单位负责按照《湖北省衔接资金项目管理“一本通”参考模板(试行本)》要求,做好项目规划设计、项目实施、质量监督、验收等,同时对项目报账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使用绩效承担主体责任;各项目主管单位要加强资金政策落实情况跟踪督促,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推动不断改进工作,确保衔接资金效益和项目成效。
(三)严肃工作纪律。衔接资金项目主管单位要对衔接资金项目开展全过程日常监督指导,不得修建“门墙亭廊栏”,盲目“造景”,坚决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乡镇(街办)要加强对所辖村衔接资金项目全过程监管,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责任不落实、不作为等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茅箭区2024年度财政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中期调整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