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政办发【2019】13号 关于公布区级证明事项取消目录的通知

索引号
K26058142/2020-11786
文件类型
公开
发文单位
茅箭区
发文字号
茅政办发【2019】13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5月10日 16:27:00
效力状态
有效

关于公布区级证明事项取消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赛武当保护区管理局,东城开发区管委会,区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减证便民、优化服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函〔2018〕52号)《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十政办函〔2018〕41号)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取消30项区级证明事项。现将取消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后续工作,切实做到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各单位要通过此次的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继续转变行政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行为,改进服务作风。对于已经取消的证明事项,要坚决执行到位,及时公布新的办事指南,防止出现管理和服务“真空”;要加强督促检查,对违法增加证明事项和证明材料、提高证明要求、随意将行政机关的核查义务转嫁给群众和企业的,及时纠正查处;对未及时纠正查处、引发不良社会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进一步加强协同协作,促进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打破政府部门间、部门内部的“信息孤岛”,从根本上铲除“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滋生的土壤。要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同时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对群众和企业承诺事项的事后审查,对不实承诺甚至弄虚作假的,依法严厉惩罚。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9日

 

 

附件

区级证明事项取消目录

 


序号

证明名称

证明用途

设定依据

实施基本情况

行使层级

取消后的办理方式

依据名称、文号及条文内容

效力层级

索要单位

开具单位

省部级

市级

县级

乡级及其他

1

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证明

享受精准扶贫政策补贴等

无法律依据

 

“六个一批”实施单位

区扶贫办

 

 

 

部门间核查

2

独生子女证明

落实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独生子女死亡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一次性抚慰金政策,做好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扶助等

无法定依据

 

卫计局、用人单位

乡镇街办

 

 

 

提供相关证件或部门间核查

3

“未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的证明

项目招投标

无法律依据

 

招标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

 

 

 

当事人提供法定证书(文件)及部门间核查

4

工资收入证明

办理购房贷款

无法律依据

 

房地产服务中心

区直各单位

 

 

 

部门间核查

5

个人收入证明

办理助学贷款,享受低保、医疗等救助,

无法律依据

 

学校、民政部门、

红十字会

所在单位或银行

 

 

 

部门间核查,上门核查

6

夫妻关系证明

更改户口簿婚姻状况、办理房产证

无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房地产

服务中心

区直各单位、村(居)

 

 

当事人提供法定证件或部门间核查

7

第三方学历认证证明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无法律依据

 

区人社局

 

 

 

 

登录学信网免费查询

8

企业改制时间证明

改制企业下岗职工办理退休使用

无法定依据

 

区人社局

区科经局

 

 

 

部门间核查

9

安全生产事故受伤证明

保险赔付

无法律依据

 

保险公司

区应急管理局

 

 

 

部门间核查

10

意外伤害类证明

办理保险理赔

无法律依据

 

保险公司

村(居)

 

 

个人承诺、部门间核查

11

工程(服务)完税圆票证明

开具完税发票

无法律依据

 

区税务局

区直各单位

 

 

 

提供相关合同凭证

12

失地证明

群众办理养老保险

无法律依据

 

区社保局

乡镇(街办)

 

 

部门间核查

13

老人健在证明

领取养老金年审

无法律依据

 

区社保局

村(居)

 

 

登录湖北12333微信公众号网络服务大厅办理

14

未享受低保证明

低保核查

无法律依据

 

区民政局

乡镇(街办)

 

 

 

部门间核查

15

查询工商登记、房产、

车辆等信息证明

低保核查

无法律依据

 

区民政局

区市场监管局,房地产服务中心,车管所

 

 

 

数据库可比对,部门间

核查

16

困难(贫困)证明

办理低保、临时救助,减免学费、诉讼费,享受医疗救助等

无法律依据

 

民政局、学校、医院、法院

各村、社区

 

 

部门间核查

17

婚姻证明(婚育状况)

证明

购房、补办结婚证、办理生育服务证、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入学、求职等

无法律依据

 

房地产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处、医院、卫计局、学校、招聘单位

村(居)

 

 

 

提供结婚证、户口本等证件证明及个人承诺

18

居住证明

领取交通补助、享受探亲补助等、办理门牌证、入学等

无法律依据

 

出入境管理局、学校、公安、医院、法院、银行等单位

村(居)

 

 

 

办理居住证或提供房产证、租房证明等

19

五保户(低保户)证明

享受医疗救助

无法律依据

 

医院

村(居)

 

 

 

部门间核查

20

亲属关系证明

证明身份属性

无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保险公司

村(居)

 

 

 

部门间核查及个人承诺

21

智障证明

办理残疾证

无法律依据

 

区残联

村(居)

 

 

 

直接提供医疗机构检查资料

22

女方无工作证明

男方单位报销生育保险

无法律依据

 

男方工作单位

村(居)

 

 

 

个人承诺,部门间核查

23

商、住(住改商)房产证明

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无法律依据

 

区市场监管局

村(居)

 

 

 

部门间核查

24

住宅变更为经营性用房办理营业执照时小区出具同意证明

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无法律依据

 

区市场监管局

申请人居住的小区物业

 

 

部门间核查,上门核查

25

不扰民证明

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无法律依据

 

区市场监管局

村(居)

 

 

 

部门间核查,上门核查

26

租房居住证明

享受购房补助款

无法律依据

 

区扶贫办

村(居)

 

 

 

部门核查,提供租房协议

27

学籍证明

落实精准扶贫政策补贴工作需要

无法律依据

 

区教育局

学校

 

 

 

部门间核查

28

用电报装、过户类证明

用电开户及过户

无法律依据

 

供电部门

村(居)

 

 

部门间核查,上门核查

29

居民购买散装汽油的证明

农机车辆使用

无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加油站

村(居)

 

 

个人承诺,部门间核查

30

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身份审查

无法律依据

 

招工单位、保险公司

村(居)

 

 

 

个人承诺,部门间核查


责任编辑: 茅箭区_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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