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政办发〔2021〕23号
茅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茅箭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东城经济开发区,赛武当保护区管理局,区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
根据《十堰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十政办发〔2017〕102号)要求,茅箭区对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九届区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讨论通过,现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1. 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 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