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茅箭区城区土危房分类处置实施方案》

索引号
K26058142/2022-37734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来源
区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8月01日 16:47:55

解读《茅箭区城区土危房分类处置实施方案》

近日,茅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了《茅箭区城区土危房分类处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有关问题予以解读:

一、实施方案的起草过程

自2022年5月,茅箭区政府为了彻底消除城区土危房的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区政府、区住建局和相关职能部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讨,并委托湖北郧和律师事务所成立工作专班起草《茅箭区城区土危房分类处置实施方案》。工作专班积极开展起草工作,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研读法律法规,先后集中讨论修改多个版次,最终起草完成《茅箭区城区土危房分类处置实施方案(讨论稿)》讨论稿。

二、实施方案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实施方案的起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精神,落实国家、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决策部署,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借鉴我市和其他区域已有的经验和方法,坚持问题导向,从实际出发,全面排查区域内存在的土危房,进行治理安置,践行党建引领,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实施方案的起草遵循以下原则:第一,坚持依法起草。严格遵循上位法现有规定和最新的法律规定,法律法规没有授权的事项不作尝试和突破。第二,坚持立足茅箭区实际。组织抽调专人,全面摸排茅箭区城区土危房的情况,专业认定,分类治理安置,务必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尽量改进人居环境。第三,坚持实施方案制定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茅箭区政府、住建局以及各职能部门和政府法律顾问多次召开专题会进行讨论,充分吸收本地区已有经验和其他区域的先进做法,力求对本区域内的土危房治理做到全面排除、无一疏漏、分类治理、妥善安置。

三、实施方案有关内容的说明

《实施方案(讨论稿)》总共分七个部分和一份附件,分别对组织领导、实施部门、实施范围、方法步骤、分类处置办法、回购安置办法以及度汛条款作了规定,现就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关于组织领导、实施部门和实施范围,听取茅箭区领导、住建局和各职能部门意见,按照政府各部门职能分工推进土危房的排除安置工作以及土危房的实施方案的范围。

(二)关于方法步骤、分类处置办法和回购安置办法。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十堰市城区街道土危房分类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对全区的土危房进行排查,确认其位置、用途、面积、权属等信息,聘请第三方的权威机构对初步筛查的土危房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等级,依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办法》中第九条规定,分类处理。

对于鉴定结果为D级的危房,参照《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区政府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对D级危房制定分类处置办法。对各类D级危房的分类安置办法,根据不同土地性质和房屋类型,分类处置。

对国有土地上鉴定为D级的危房,以确保安全为第一要务,第一时间协助屋内人员撤离。其后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采取平等自愿的原则进行安置收储。D级危房的价值和置换房屋的价值评估均有第三方专业机构完成。根据实施方案,将土危房安置各项补助奖励进行明确。

(三)关于实施办法的附件《茅箭区消除城区土危房安全隐患协议》,分为七个部分,分别为危房情况、危房回购、房票使用办法、乙方搬迁期限、各方权利义务、争议解决方式以及其他约定。

其中第三部分听取区政府、住建局和各职能部门意见,明确了房票的使用方法。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参照市百二河拆迁安置经验进一步细化实施。

第五和第六部分明确了各方权利义务和争议解决方式,搬迁过程中纠纷需依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保证各方利益。